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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是否喪失遺產繼承權之事實,並非稅捐稽徵機關得依職權予以認定
財政部1111124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如經指定遺囑執行人者,以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無遺囑執行人者,則以民法規定之遺產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但對於遺產繼承人是否已喪失繼承權有爭議時,基於...

財政部新聞稿
2022年11月24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可代位申請
財政部1110602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係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應平均分配。所以,當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時,生存的一方可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

財政部新聞稿
2022年6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尚未辦理移轉登記之遺產稅課稅規定
財政部109.04.15新聞稿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未辦妥土地移轉登記即死亡,死亡前尚未收取土地交易價款,該土地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該局說明,遺產稅係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之財產為課徵標的。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已簽訂買賣契約,但...

財政部新聞稿
2020年4月1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民眾提供財產成立或捐贈公益信託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始得移轉
財政部109.02.17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109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8046...

財政部新聞稿
2020年2月1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土增稅、契稅誰繳,贈與稅負大不同!
財政部108.12.09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動產因為贈與移轉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如果實際是由贈與人代為繳納,則等同為他人承擔債務,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的規定,應以贈與論,該代繳稅費金額必須併入贈與總額中核課贈與稅。...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12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所得人於死亡年度的所得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108.12.02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有應課稅的所得,除依所得稅法規定免辦結算申報者外,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該境內居住個人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的義...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12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款,可先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以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財政部108.06.27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後,得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據以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該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遺產稅應納稅額為100萬元,繳納期限為108年1月10...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7月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以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之規定
財政部108.06.24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一次繳納現金確有困難時,納稅義務人可申請以在我國境內之遺產稅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如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者,其得全額或按比例抵繳,仍須視被繼承人取得該...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7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境外之國民,其遺產稅扣除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辦理
財政部108.05.23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之財產,應課徵遺產稅,其遺產稅扣除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辦理。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6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公司受理二親等間股權移轉登記應檢驗贈與稅相關證明書
財政部108.04.22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邇來發現公司受理股東與二親等間股權移轉登記時,常因認為是股權買賣無涉贈與稅、或贈與價值未達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而未通知當事人檢附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即逕為移轉登記,致遭處行為罰。...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4月2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富豪嫁女贈豪宅當嫁妝,幸福繳稅
財政部108.03.15新聞稿 高雄國稅局表示:豪門婚姻一直是大家注目的話題,父母如欲贈與價值數億的豪宅當嫁妝,記得申報繳納贈與稅。 該局提醒大家,父母於子女婚嫁時,除了各自享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還能再各自贈與子女財物100萬元添妝,也就是父母當年度分別各自有32...

財政部新聞稿
2019年3月1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遺有自益信託農地,遺產標的為權利,不適用農地扣除額
財政部107.12.22新聞稿 南區國稅局表示,農地經依法辦理自益信託登記後,若受益人死亡,其所遺留之財產為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即遺產標的為「權利」而非土地,縱該信託標的農地實際仍作農業使用,亦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農地扣除額之適用。...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2月3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以贈與論案件,請於收到贈與稅申報通知公文後10日內申報,以免因逾限而受罰
財政部107.12.12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請納稅義務人於收到申報通知公文後10日內辦理申報,如逾限未申報,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該局說明,財政部76年5月6日台財稅第7571716號函釋規定,以贈與論課徵...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2月3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被繼承人之債權或其他請求權不能收取或行使確有證明者,得申報為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徵遺產稅
財政部107.11.28新聞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未收取之債權或其他請求權,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納稅義務人可依其債權或請求權之收取及行使情形列報於遺產或不計入遺產中申報遺產稅。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之...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2月2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主張生前未償債務,納稅義務人應負舉證責任
財政部107.11.12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9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之債務,具有確實證明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故繼承人列報被繼承人生前未償債務,必須舉證證明被繼承人生前向他人借款迄死亡時仍未償還,始得依法自遺產總...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1月1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被繼承人遺有汽、機車,如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之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免稅限額」,繼承人應併同其他遺產辦理遺產稅申報,以免受罰
財政部1071002新聞稿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72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遺產總額,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項第6款所明定。前揭72萬元係屬「定額免稅」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並公告,100年至102年間發生之繼承案件已調...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0月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繼承人農業用地,於列管期間內移轉須補繳贈與稅及遺產稅
財政部1070929新聞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名下農業用地贈與其子,於5年列管期間內,受贈人因買賣移轉除補繳贈與稅外,因該筆土地已無免稅規定之適用,尚須補繳遺產稅。 該局指出,為避免死亡前短期間內藉贈與規避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子女...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10月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每年贈與子女現金需保留資金證明
財政部1070927新聞稿 李太太來電詢問:她和先生每年各贈與兒子現金220萬元,是否需要申報贈與稅?3年後用兒子名義購置房產,是否會被視為贈與行為,補繳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若夫妻2...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9月27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保險公司返還年金保單價值須計入要保人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1070920新聞稿 張先生來電詢問:母親何君生前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於104年向保險公司購買10年期年金保險,後於107年死亡,保險公司返還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670萬元,是否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說明,被繼承人何君生前向保險公司投保10...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9月2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是否要課贈與稅?
文章來源:財政部1070904新聞稿 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間,財產移轉的情形相當普遍,故常有民眾詢問二親等間買賣是否要課贈與稅?如果為買賣,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9月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遺產稅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之規定
文章來源:財政部1070903新聞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嚴重病人,每人得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再加扣重...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9月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土地,須符合規定始可免徵遺產稅
文章來源:財政部1070903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遺產土地作農業使用,申請農業用地扣除額時,除取具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外,尚須該土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規定(即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並作農...

財政部新聞稿
2018年9月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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